舉個例子,如果我們對某件事感到生氣,通常我們會有兩種處理方式:
第一、怪別人(這是最多的反應),
第二、怪自己(一定會這樣),怪別人怎麼可以這樣,怪自己怎麼會這麼生氣!(呵呵~自己先狂笑一下)。
這其中,我們該如何覺察?
改變的第一步就是:每當要怪別人時,
就先試著去察察自己內在那份【想怪別人、緊抓自己才是對的】的感覺,那是什麼感覺?
試著去跟衪相處、同在一下,感受一下衪像什麼?
(我看到腳銬著腳鍊走過去的畫面,對我來說,衪像這個),不外乎都會有"沉重"的感覺吧。
做到以上這點,直接反應的這個你,開始鬆落(我突然看到我在吃鬆軟的馬芬蛋糕,好甜!太甜了!),
空間被開放了,我們的潛意識傷口浮出來在治癒中,用開放的心跟自己的痛苦和平相處,
不找尋外在的依靠之物(人、信仰、娛樂、上癮…),
當我們開始擁有這些能力之後,那些文言文的宗教詞彙才會有意義。
我們總是以自己為準,我們不是認為自己對,就是認為自己不對,看看這些,
我們認為別人不對時,是企圖在裡面找到安全感與依靠,我們認為自己不對時,
也是想在裡面找到什麼安全感與依靠,
我們的內在空間若還不夠寬大到承認自己其實不知真正的對或錯,不能承認自己不懂(很尷尬嗎?),
就是不能仁慈的面對真實的感受,便無法安住在空性中。
試試看,在自己覺得對的時候,察覺看看是如何覺得這真是令人開心的事,
覺得自己對時,感覺如何?反過來,我們覺得自己對,有人持相反意見時呢?
我們的反應是?生氣而已嗎?還是想打人?
責怪自己的時候也是,察覺自己的感受,這種對對錯錯的觀念,
讓我們的世界小之又小,看清楚小小的衪,
原來是希望自己永遠固定在某個模式裡會比較安全,這樣就可以永遠掌握一切。
然而,事實的真相是:「無常」,無常就是不斷的在變動,是吧。